产品简介
长城华西银行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在委托人存入的委托存款限额内,按照委托人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等要求发放的贷款,并协助其按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适用对象
有较大量闲置资金,希望增加资金理财渠道的企业。
产品特色
银行不代垫资金,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管使用、协助收回,并收取手续费,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自行选择确定借款人,我行仅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委托人和借款人提供贷款管理的服务。
担保条件
由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办理流程
信贷申请→信贷审查→贷款审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发放贷款→资金支付
办理条件
*借款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时贷款用途必须合法;
*委托人可以是掌握一定资金的中央有关部门、各级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且在我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存款账户,并将委托贷款资金存入该账户;
*委托贷款的资金,必须是来源正当、并拥有自主支配权的资金;
*委托发放的固定资产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