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我行发行的于2015年10月5日起息长城理财之2015年月月增利第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正常到期(产品代码JX06-2015-019),到期日为2018年2月1日。本理财产品为定期开放型理财产品,共设30个投资封闭期,每个封闭期28天,总投资期限840天。
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条款,到期后本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如下:
银行销售手续费率:0.50%(年),直接从投资资产收益中收取。
客户收益:本产品每个周期均已按照说明书中约定的预期收益率进行兑付,具体客户预期收益率及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详见我行官网该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详表(以上收益率均为扣除相关费用,未扣税)。
本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按照本期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存款、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或者资产组合,投资比例0-100%。
收益计算方式:收益=本金×到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收益计算期间:840天(每周期28天)
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按去尾法保留两位小数,该产品的本金及相关收益于2018年2月1日全部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特此公告
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