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理财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10号)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从2018年10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任何渠道购买的银行新成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投资者基本信息”和“投资者持有信息”相关信息将通过银行“专网专线”形式报送至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
具体报送内容:
(一) 投资者身份信息,包括投资者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性别、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等;
(二) 投资者持有信息,包括持有理财产品名称、产品代码、持有金额等。
为充分维护客户权益为落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理财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10号)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从2018年10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任何渠道购买的银行新成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投资者基本信息”和“投资者持有信息”相关信息将通过银行“专网专线”形式报送至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
具体报送内容:
(一) 投资者身份信息,包括投资者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性别、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等;
(二) 投资者持有信息,包括持有理财产品名称、产品代码、持有金额等。
为充分维护客户权益,保护消费者隐私,我行特向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进行相关业务提示并取得如下授权:
投资者已知晓并同意我行以上报送行为及相关报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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