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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0

尊敬的客户: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要求,现将我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此次转换范围包括:2020年1月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贷款,以及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无需转换。

       二、转换规则

       我行将按照人行要求,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转换后如遇相应期限的LPR调整,贷款利率按年度进行调整。如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对公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客户可与原经办行联系,确定利率、周期等要素。

       三、转换渠道

       您可通过网点预约办理或手机银行自助办理(手机银行上线时间另行通知),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建议您在疫情结束后咨询贷款经办网点预约办理。

       四、转换时间

       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即日起,我行各分支机构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渠道联系您协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相关事宜,也欢迎您致电咨询贷款行客户经理或客服热线96836。

       特此公告    

 

 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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