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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存贷款管理和服务收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2-02-29

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服务经济实体,规范银行存贷款管理和服务收费,现将我行存贷款和服务收费方面禁止性规定公示如下:
  一、银行应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二、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不得以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四、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六、合理评估借款人的经营、财务、信用等状况确定贷款利率,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八、全行制定统一收费定价和收费项目,并对外公示,任何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及要素。
  九、不得对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未给客户带来实质性收益、未给客户提升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
  以上存贷款管理和收费方面规定,请客户监督我行各营业机构执行,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请拨打我行举报电话:0838 - 96836。

 

  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来源\上传:德阳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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