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最新公告
最新公告
长城华西银行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23-09-15

01 我在长城华西银行的首套房贷款需要向你行申请利率调整吗?  

答:对于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首套房贷款,不需要您主动申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统一对满足条件的贷款进行利率批量调整。温馨提醒您,如果您的贷款目前是固定利率或者按基准利率定价,需要您主动联系原贷款经办行提起申请。

02 我在长城华西银行有未结清的房贷,这次能调整贷款利率吗?

答:本次调整范围是指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结清房贷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公寓、商铺等商业用房的贷款,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2.符合首套房标准:

1)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03 你行公告提到“执行LPR定价”的LPR是什么?“相应期限LPR”怎么理解?

答: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的英文简称,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贷款参考利率,金融机构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公布LPR,现行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如2023年8月21日公布,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4.2%。原贷款期限在5年期及以内的,适用1年期LPR;原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上的,适用5年期以上LPR。

04 我的首套房贷利率,大概能降到什么水平?

答:按照人民银行通知,本次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水平,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例如,您的贷款是2022年4月发放的浮动利率贷款,执行利率为LPR+50个基点,当时所在城市发布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若为LPR,您的贷款利率本次则调整到LPR。

利率政策下限是指当地人民银行官方公示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您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官方网站查询。(四川省各地相关数据详见下表)

 

05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会涉及LPR调整吗?

答: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是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减点值进行调整,不涉及其他合同要素的改变。如贷款重定价日未到,LPR值不会进行重定价,仍沿用原有LPR值,待下一重定价日到来后,方重定价为新的LPR值。

06 我办理贷款时是首套房,但现在名下有多套房,请问是否符合调整条件?

:初步判定符合。只要贷款发放时属于首套房,当前仍认定为首套房。

07 我办贷款时不是首套房贷,如何确认现在是不是?

答:取决于您当前实际住房情况是否已经符合您办贷款的城市首套住房标准,如已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贷:

1.如果您贷款购买本套住房时,家庭没有其他住房,因当时 “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住房贷款利率办理,但目前所在城市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2.贷款购买住房时不是家庭在当地的唯一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住房,现本住房成为家庭唯一住房且当地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上述情形下,在9月25日后,需要您提供相应的首套房佐证资料联系原贷款经办行线下办理。

08 如果首套房贷现在为不良贷款,能调吗?

:不良贷款暂不调整,须客户归还清拖欠款项、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可向原贷款行提出申请线下办理,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09 已办理提前还款的,是否可以下调?

区分两种情况:

1.已完成提前还款扣款操作的,不再进行利率调整。如有剩余本金尚未归还的,凡是符合条件的,可进行利率下调。

2.已提出提前还款申请、但尚未完成扣款的,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撤销提前还款申请,凡是符合条件的,纳入此次调整范围。

10 我可以调整贷款期限吗?

本次调整仅支持贷款利率调整,不支持贷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等其他要素调整,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1 我的贷款什么时候可以调整?

我行正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按人民银行要求9月25日可提供服务,充分保障我行客户利益。后续进展,将及时在我行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公告,请您多多留意。

温馨提示

贷款利率调整申办事宜以我行后续在官网、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营业网点等渠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留意,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