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思源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询证函业务的公告.pdf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相关规定,现对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服务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银行询证函业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什邡思源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发送询证函,我行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书面回函的业务。函证范围及要求应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 我行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和经授权的注册会计师跟函两种函证方式。不受理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
- 跟函所需资料: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身份证、介绍信(工作证),跟函注册会计师现场直接取走回函的,需配合我行办理交接手续。
- “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 银行询证函应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公章、多联次需加盖骑缝章。
由于我行还未开展电子化函证业务,目前由总部财务会计部受理各开户单位的纸质函证,如有变动,会及时更新信息。联系电话和地址如下:
财务会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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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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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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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蓥华山路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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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8-8215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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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采取由总部财务会计部集中回函处理,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和处理。
我行现对银行询证函业务暂免费,不收取客户服务费。
- 对于未满足《通知》《操作指引》及我行公示的银行询证函受理要求的来函,我行将予以退还。
- 函证单位对回函有疑虑或回函内容不完整的,可与经办机构沟通联系,遇有回函不及时、收费或其他服务问题,可向经办部门反映。投诉建议请致电我行服务监督热线0838-8110089。
特此公告
什邡思源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