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财小知识
(一)在银行购买理财,面对几十种产品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
从期限、起点金额以及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低、中、高风险对应的不同理财产品。
(二)银行理财是百分之百安全吗?
除银行的保证收益型产品,对于投资来说其余的理财产品是没有百分百安全之说的,只要投资必定伴随风险,预期收益越高风险也越大。
(三)资管新规落地,对于银行理财的发行有什么影响?
银行理财由从前的预期收益型产品刚性兑付变为了净值理财伴随波动价格产品为主。
(四)基金的投资频率应该怎么把控?
基金宜长期持有,不宜短线频繁炒作,尤其要避免追涨杀跌的投资方式。
(五)基金应该看准就一单买入,还是逐步入场投资?
基金投资应注重分散投资,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六)购买保险产品时,销售人员不合规的表现有哪些?
销售人员是否存在将保险产品混同为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存单变保单”。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承诺、夸大收益等,均属于违规销售。
(七)您是否了解保险退保犹豫期的规定?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内(银行保险销售渠道15天)内,如果不同意合同内容,可以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退保。监管规定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
二、防范非法集资小知识
(一)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如何判断某行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合法的民间个人借贷仅限于个人或单位将自有资金出借给特定个人,目的是帮助解决借入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出借人为此获取一定利息回报,不将之作为经常性牟利手段。若是个人或单位向社会不特定人群,以民间借贷名义借入资金,则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结合当前实务,一般可通过以下几点辨别非法集资:
一是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假如,目前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利率是5%,那么4倍就是20%,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骗取钱财。超高利润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如果承诺高回报,并在短时间内能够迅速聚集财富,这其中必有诈骗行为。
二是通过政府网站、工商税务及金融监管等机关查询相关企业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如是否经过法定注册和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又如是否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如果未经相关监管机关批准,就不具备开展相关业务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三是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非法集资活动都会通过媒体进行宣传、造势,增强社会影响力,具有非常大的欺骗性,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可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四是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五是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除上面谈到的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避免上当受骗外,社会公众可以向司法部门或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做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四)社会公众应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广大公众应提高认识,主动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面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端正心态、理性思考和分析,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同时鼓励群众发现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后及时向公安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防止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群众发现非法集资活动或者已经因非法集资活动造成损失,可以采取两种途径举报。一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二是向各行业监管部门举报。
三、识别和应对互联网金融广告小知识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看到形式多样的金融宣传广告,如何辨别非法金融广告呢?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金融广告主在投放金融广告前,是否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金融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所取得的金融业务资质在形式和实质上保持一致。
(二)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的金融广告是否具有可识别性,是否显著标明“广告”。
(三)金融广告是否对金融产品或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有合理提示或警示,如标明“投资有风险”字样等。
(四)金融广告是否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违规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
(五)金融广告是否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如承诺高额利息、高额回报等。
(六)辨别金融广告是否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七)金融广告是否违法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八)金融广告是否违法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
(九)涉嫌非法金融广告的相关特征:
一是承诺“投资理财回报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较大幅度,如2倍以上等”;承诺“百分百本息保障”;承诺“无需征信报告,只要一张身份证,即可24小时放款”;承诺“无征信秒过”;承诺“一张身份证,来就借”等情况。
在遇到金融广告活动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通过运用这些识别技能,增强自身风险责任意识,才能尽量不被误导,正确选择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