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到2017年底,我国共有现行国家标准33547项,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高达11万项。另外,还有企业标准数百万项。这些标准,构成了中国的技术标准体系。对规范和指导我国企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规范市场秩序,开展国内外贸易,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从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层级来看,我国标准依照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五个层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