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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10期(总第119期)
泸州分行紧抓案件防控 严格用权管理


发布时间:2015-11-03

为巩固前期教育成果,增加全体党员干部对严以用权的认识和理解,更好的务实创业,10月14日晚,泸州分行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和业务骨干对“三严三实”精神内涵进行再次学习,并结合业务案例分析“严以用权”的意义。

会上,党支部委员、分行风险总监卢如刚组织学习了银监局案件防范通报,重点分析了三个典型案例,帮助参会人员结合业务操作,对“严以用权”有进一步的认识。一是银行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使用支行行政公章出具担保承诺,开展类信贷业务牟利;二是被票据掮客收买,擅自使用和偷盖行政公章进行非法票据买卖牟利;三是收受客户商业贿赂后私刻行政公章为客户出具伪造的投标保函。通过对犯案动机、操作规范、风险防控的分析,勉励分行党员干部要正确使用手中的职权,不能因贪图一时之利,做出有损我行利益,有违国家法律的事情。

分行党支部书记、行长祝哲指出,近年来发生的银行安全责任事件,多为银行员工内外勾结,擅自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不法分子谋取利益。要求分行干部一是要以身作则,认真领会“严以用权”精神实质,明确自身的职责和权限,共同为分行内控管理把好关,防止出现控制真空,产生风险。二是在工作中廉洁自律,坚守法律的底线和红线,带头遵守内控制度,真正做到规范、合规行权,有效防范操作风险。三是党员干部要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贯彻落实“严以用权”要求树立榜样,共同建设一支廉洁奉公、踏实肯干的队伍,促进分行稳健运营。

 

泸州分行 王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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