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对各级党委而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为配合本行“尊党章守党纪严党规”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巩固学习效果,切实做到学习的入脑、入心、见行。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自觉以党章党规作为行动指南,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做到“有权力必有责任、有义务必须担当”。
中纪委通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选登(二)
一、山东省青岛日报社党委原书记、青岛日报社社长、青岛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晓滨因单位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2015年9月以来,青岛日报社、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多人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查处。其中,青岛日报社党委原副书记、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原总经理王海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名班子成员,19名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蔡晓滨任职期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对单位内部长期存在的请客送礼和公款宴请等违规违纪问题不管不问,以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特别是有人送其现金和购物卡时,尽管自己拒收,但没有进行相应处理。2015年1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蔡晓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贵州省贵阳市工信委党委原书记唐慧荣因单位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追责
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贵阳市工信委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周冰,投资与技术改造协调处处长屈艺等5人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处,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唐慧荣任职期间,对市工信委有关处室人员长期存在的收受企业贿赂和礼金问题,以及周冰在廉洁从政方面的不良反映和苗头性问题,没有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2016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唐慧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上述案例有两个共同点:一是被问责人本身没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所在单位违规违纪现象多发。应该说,这种现象较为普遍:很多领导怕得罪人,于是抱着“你们想怎么样,我不管,只要我自己不犯错误就行了”的明哲保身的态度去待人处事。殊不知,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漠视了党纪国法、放纵了违规违纪。其行为的本质是公器私用、为官不为。其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败坏党风、丧失民心、损害事业。事实上,“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并不只限于各级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为了不得罪人而放弃岗位职责的现象并不鲜见。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予以问责。
各位党员,尤其是各级党的领导干部,要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全面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尊党章守党纪严党规”专题教育活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监察室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