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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说明书
长城理财之高资产净值客户专属2018-012期理财产品说明书

发布时间:2018-10-30

长城理财之高资产净值客户专属2018-012期理财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期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等基本情况。本理财计划发生最不利情况为(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长城华西银行不保证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安全,客户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本金和收益的损失,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长城华西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产品名称

长城理财之高资产净值客户专属2018-012期理财产品

理财币种

人民币

产品代码

JXGJZ-2018-012

理财产品登记编码

C1079418000138;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该产品信息。

“中国理财网”网址为:  http://www.chinawealth.com.cn/zzlc/jsp/lccp.jsp            您购买的本款产品是由长城华西银行自主设计、投资、运作与销售的银行理财产品。

销售地区

四川地区

适合客户类型

本产品风险等级为★★,适合于经我行风险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高资产净值个人客户。

购买渠道

长城华西银行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微信银行。

认购起点金额

最低10万元,以壹仟元的整数倍递增。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募集期

2018年11月1日到2018年11月7日

成立日

2018年11月8日

到期日

2019年2月12日

本金及收益兑付日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投资期限

96天

历史参考年化

净收益率

经我行测算,客户历史参考年化净收益率区间为:10(含)-20万元(不含)为4.80%、20(含)-40万元(不含)为4.85%、40万元(含)以上为4.90%。(以上全部历史参考年化净收益率均已扣除相关费用,未扣税)。

测算依据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目前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收益率约为5.45%左右,扣除银行销售费0.50%,托管费0.01%,本理财计划可以覆盖产品历史参考年化净收益率。

产品上限规模

2亿元

收益计算方法

期末收益=投资本金×年化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365

理财资产托管费率

0.01%(年),直接从投资资产收益中收取。

银行销售手续费率

0.50%(年),直接从投资资产收益中收取。

产品投资性质

固定收益类产品

投资方向

该产品拟100%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市场的债券资产,同业存款,逆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

天数计算惯例

ACT/365 (实际理财天数/365天)

提前终止条款

本产品募集上限2亿元,达到募集上限银行可提前终止募集;运作期内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当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标的提前到期或发生其他长城华西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该款该期理财产品,将通过我行官方网站(www.gwbank.com.cn)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撤单/赎回

本产品募集期可撤单;本产品运作期间不接受赎回。

税务处理

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银行不代缴代扣

信息披露

在产品提前成立、存续期间、提前终止、到期终止、向客户分配收益时,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理财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将在我行网站(www.gwbank.com.cn)或各营业网点张贴公告发布相关信息。

其他规定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高资产净值客户

投资者已知晓并确认

 

本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单笔认购本理财产品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认购本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净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应证明;(3)个人收入在三年内每年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或家庭合计收入在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应证明。

客户授权

为落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理财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10号)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从2018年10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任何渠道购买的银行新成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投资者基本信息”和“投资者持有信息”相关信息将通过银行“专网专线”形式报送至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

具体报送内容:

(一) 投资者身份信息,包括投资者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性别、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等投资者个人基本信息;

(二) 投资者持有信息,包括持有理财产品名称、产品代码、持有金额等与持有理财产品有关的相关信息。

为充分维护客户权益,保护消费者隐私,我行特向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进行相关业务提示,并对银保监督委员会的报送要求进行了说明,取得客户如下授权:

投资者已知晓并同意我行将投资者上述信息报送至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投资者表示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投资理财的风险。

                                                 客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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