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本期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本理财计划发生最不利情况为(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德阳银行不保证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安全,客户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本金和收益的损失,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德阳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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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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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银行2015年旌喜四号第2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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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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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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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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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04-201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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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登记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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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79415000034;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该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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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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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眉山、德阳、泸州、巴中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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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客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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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风险等级为★★,适合于经我行风险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个人,机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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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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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银行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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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起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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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客户最低伍万元,以壹仟元的整数倍递增;机构客户最低伍拾万元,以壹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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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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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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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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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9日到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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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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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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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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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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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及收益兑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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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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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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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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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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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资金,则(1)客户认购金额为5-20万元(不含),投资年化净收益率为5.40%;(2)客户认购金额为20-30万元(不含),投资年化净收益率为5.45%;(3)客户认购金额为30-50万元(不含),投资年化净收益率为5.50%;(4)客户认购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投资年化净收益率为5.55%(扣除相关费用,未扣税)超出最高年化收益率部分的收益作为银行的投资管理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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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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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目前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收益率约为6.10%左右,扣除银行销售费0.50%,托管费0.02%,理财计划实际收益率能覆盖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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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上限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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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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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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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收益=投资本金×年化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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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产托管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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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年),直接从投资资产收益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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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销售手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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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年),直接从投资资产收益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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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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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德阳银行100%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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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计算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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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365 (实际理财天数/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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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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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募集上限1亿元,达到募集上限银行可提前终止募集;运作期内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德阳银行有权按照产品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将通过在营业网点张贴公告或我行官方网站(www.dyccb.com)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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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单/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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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募集期可撤单;本产品运作期间不接受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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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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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银行不代缴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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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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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提前成立、存续期间、提前终止、到期终止、向客户分配收益时,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理财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将在我行网站(www.dyccb.com)或各营业网点张贴公告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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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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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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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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