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我行于2017年5月18日起发行的长城华西银行之2017年长城四号系列第1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到期兑付公告到期(产品代码JX04-2017-016)。投资收益起始日为2017年5月26日,到期日为2017年11月23日。
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条款,到期后本理财产品收益详细情况如下:
理财资产托管费率:0.01%(年),直接从投资资产收益中收取
银行销售手续费率:0.50%(年),直接从投资资产收益中收取
客户收益:该产品到期后,(1)客户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渠道购买的,投资年化净收益率为4.80%;(2)客户通过我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渠道购买的,投资年化净收益率为4.90%(以上收益率均为扣除相关费用,未扣税)。
收益计算方式:收益=本金×到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收益计算期间:181天
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按去尾法保留两位小数,该产品的本金及相关收益将于2017年11月23日全部划入投资者指定的账户。
特此公告
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